無牌無證上路的處罰標準是什么
無牌無證上路的處罰標準根據不同情況而定,涉及罰款、扣分、拘留、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等。
無牌上路,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號牌等情況,一次性記12分,并處200元罰款;駕駛無牌報廢車的,罰款200 - 2000元,吊銷駕駛證,強制收繳報廢車。無證駕駛方面,將機動車交給無證等人員駕駛的,扣留駕駛證,可并處吊銷;未取得駕駛證等情況駕駛機動車的,處二千元以下罰款,可并處十五日拘留。若駕駛人能提供真實合法駕駛證且無違法行為,給予警告或20 - 200元罰款;有違法行為則依情況處罰。
如果無牌無證同時存在,處罰會疊加。機動車駕駛員無證駕駛屬違法行為,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,情節嚴重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。此外,無牌無證上路發生交通事故,保險公司可能不予理賠,當事人需自行承擔賠償責任,還可能留下不良記錄,影響今后申請駕駛證等事宜。總之,無牌無證上路的處罰旨在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,切勿觸碰法律紅線。